January 20, 2011

  • 民主討論

    我是一名民主主義者。對於個人來說,民主的可貴之處並不在於結果,而是在於當中的討論,尤其是討論所帶來的全民提升。民主討論並不是一場各持立場,互相攻訐,有你無我的零和遊戲;這不是民主討論的正道。真正有效的民主討論,是能通過討論令各方能夠更深入了解議題,理解到己方及其他各方的論點方案的長處短處,以能達致一各集所長的最佳辦法。如何能達致有效的民主討論?下引戴耀廷的文章末段列出了十三項討論原則,無論用在原文所談的慎思民調還是更廣泛而言的民主討論,都很合適,都很值得支持民主的人閱讀細想。

    ===============================

    戴耀廷 〈慎思民調與商談文化

    信報 2011-01-20

     

     

    特區政府為了加強申辦亞運的論據,委託中大亞太研究所進行民意調查,以了解市民對申亞的意願,並引用報告指「支持申辦的受訪者人數在結束諮詢前的一段時間有所增加」。但有議員發現報告的原文總結是「市民對應否主辦亞運會仍有一定的保留」,繼而指摘政府操控民調結果。其實,這種選擇性解讀民調結果已不算政府處理民意的最差手法了,過去政府對一些具爭議性議題進行民意諮詢時,把收集到的意見剪裁成符合當時政府的需要,也常有發生,最佳的例子莫過於「二十三條」立法的民意諮詢。

     

    不過,即使政府沒有扭曲民意、操控民調,傳統民調仍是一種不足的聽取民意方法,因傳統民調沒有機會讓正反雙方釐清彼此的立場,消除誤解,也沒有機會讓彼此增加認識、減少分歧、尋找最大程度的共識和共同作出決定。簡單說,傳統民調缺少商談(deliberation 的成分。我曾在本欄撰文指出商談對解決公共紛爭的重要性(〈商談對解決紛爭的重要性〉,刊於2010 8 4 日),商談的程序可讓持不同意見的各方先掌握充分資料,透過詳細、對等及面對面的討論,讓各方有充分機會解釋本身立場背後的理據,並有充分機會聆聽不同意見者的看法。

      

    民調加入商談成分

     

    在中大亞太研究所進行關於申亞的民調時,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與香港電台其實也合辦了一次可能是沒有太多人留意的民調,該項名為「申亞慎思」的民調加入了一定程度的商談成分,並分為數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以電話隨機抽樣形式訪問三千多位市民,問他們是否「傾向贊成或反對香港申辦2023 年亞運會」;跟在首輪三千多名受訪者中,隨機抽樣邀請一百位來自社會各階層的市民參與一場「申亞慎思辯論會」。出席者先填寫一份關於申亞的問卷,然後聽取代表正反意見的四位嘉賓(包括政府官員、議員、持分者及學者)的意見,並可向嘉賓自由提問,之後,出席者分為小組自行討論,完成討論後用同一份問卷再進行一輪民意調查。

     

    在第一輪民調,表示贊成申亞的受訪者佔30%,反對的有近57%;在辯論會進行的第一次問卷調查,38%的出席者認為香港應申辦2023 年亞運會,表示不應該的佔49%;辯論會後作的第二次問卷調查, 表示應該和不應該的分別為42%53%。由於出席的人數只有六十多人,故所作的統計也許未能代表真正的民意,但這種加入商談成分的民調,卻提供了搜集民意的另類方法。

     

    主辦單位稱這種搜集民意的方法為「慎思民調」,是參考美國史丹福大學Jame s Fiskin教授倡儀的deliberative polling 而發展出來。這方法稱為「慎思民調」,是取其明辨慎思的意思。之前我也曾在本欄撰文介紹過這種民調(〈商談性民意調查〉,刊於2010 8 25日),我稱之為「商談性民意調查」,重點在於參與者在過程中能有對談和商討解決方案的機會。國內也有採用近似的方法,他們普遍稱為「民主懇談」,也有人譯作「審議式民調」或「協商性民調」;但無論採用哪種譯名,都是要突顯這並非一種被動、單向的民意搜集方法。

      

    有助突破認受性危機

     

    今次「申亞慎思」雖有香港電台參與,但由於並非由相關的政策局委託,故在各種限制下未能取得很明確的民意結果,而政府亦未看重這結果。但若政府是真心聆聽市民的意見,並誠意地希望不同意見者能透過理性的討論而盡可能達成共識,政府應更有系統和廣泛使用「慎思民調」或「商談性民調」這種民意搜集方法。有商談成分的民主決策過程,能令相關的政策和法律取得更強的認受性或正當性,這將有助特區政府突破現在面對的管治認受性危機。

     

    不過,要使商談民主成功,香港仍須建立起商談的文化,這可能包括以下的多方面:一、承認其他人(尤其是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與自己一樣,都是平等及享有尊嚴的人,故接受各人的關注和觀點(即使是自己所不同意的)都是合理及正當的假設;二、接受現今社會是多元的事實,並在尋找共同問題的解決方案或促進共同的善(common good)的方法時,願意包容不同的觀點;三、接受自己的觀點有可能是錯的;四、相信所有人的觀點對最終的決定或方案都可以有實質的影響;五、願意以對話及妥協的方法達成共識以解決紛爭;六、以坦誠的態度表達自己的觀點;七、盡能力以其他人都能明白的公共理由(publicreason)論述自己的觀點,即使這些觀點是源自一些宗教或其他信仰信念;八、願意聆聽他人的觀點,並嘗試明白這些觀點背後的理據,即使這些觀點與自己的觀點不同,甚或衝突;九、能在經過上述與不同意見者互動溝通後,反思自己的觀點;十、真誠和理性評估不同觀點的利弊優劣;十一、在決定最終應採取哪一立場時,是基於各觀點的利弊優劣,而非提出觀點的人的身份;十二、信任他人也會如自己般願意在評估不同觀點的利弊優劣後,修正自己的觀點;十三、不同意他人的觀點時,也會以尊重別人的態度來表達。

Post a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