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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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
賈選凝〈分手試用期〉
信報 2012-03-29
—————————————————————————–你與我,是絕佳情侶。世上大概不會有第二對男女,如我們一般理性。
儘管愛情令人隨時可能失卻理智,但我們卻始終有條有理、從不放任情緒恣意泛濫。六年中,我們從未吵過架、從未有過重大分歧、從未為任何一件事而鑽牛角尖。我們從不拉扯往復、拖泥帶水,因我們不想將談情,變成耗時耗力耗心情的得不償失。
更準確地說,是你不想。
嚴格來說,你不算完美情人;不擅花言巧語、不懂刻意營造浪漫、不許自己無法實踐的承諾。你太務實也太理智,這性情就像一柄雙刃劍,儘管令你成為男性世界中冷靜睿智的佼佼者,卻也順理成章失卻了女性心目中討喜的浪漫品質。
但我認為,男人毋須不邊際地多情,而只須言出必行。小到一次約會,大到一樁決定,你答應過我的每件事,從來都做得到。
因而早在我們難分難解時,我便能望到結局。
那時,我笑在你耳邊徜徉。「如果有天,你厭倦了,一定提前通知我。既然找工作有probation,那和我分開,也要。」此情此景下,一般男人,大多會攬住女友哄她別多想,我們生生世世一起云云。
但你卻認為這提議合理,進而蹙眉思考。
「提前多久?一個月?」
我沒好氣地斂起笑容。「不用那麼長。七天就足了。你能書面通知我,當然最好。」你大概聽出我的敵意,訕訕圓場道,只是講笑。
可我堅持令這對話有頭有尾——潛意識中,我試圖證明,我們並非渾噩度日的尋常男女,聚合離散,可以被我們處理得溫婉圓滿。
「那我們就講定,七天分手試用期。」愛情的份額,即使終而揮霍殆盡,你也要勉為其難,再愛我整整七日。
你從不食言,因而今時今日,才端坐我面前,履行承諾。
世間情侶分開的原因不外有三——新歡、舊愛與厭倦。而我知,前兩者都不可怕,真正無可轉圜的,只有倦而生厭,厭久,而生恨。
餐廳還是舊日味道,但食物卻一律生冷得難以下咽,心比牛扒更難嚼爛洞穿。
你不負心,只認定我們並不合適。
而這,恰恰是我不解之處。
「究竟我什麼地方做得還不夠?」我忍耐你日益膨脹的自我中心、忍耐你自私的人生計算、忍耐將你的言行,視作我所認同的世界觀。我從不同你爭執,是因每當矛盾的機鋒浮現時,我都強迫自己壓抑憤怒。難道你竟不懂,一個女人可以不對你無理取鬧、歇斯底里,已是她願為愛付出的最高代價。
「其實七天如果不夠,我可以陪你更久。」我冷到徹骨,「夠了。」擇日失戀太過痛苦。不同於「求職試用」的預演未來,分手probation是在重溫過往——重溫那些如膠似膝但現已變作荒誕鬧劇的過往。
第一天,看一套戲,全場十人以內的小眾文藝片;與你一起的喜怒哀樂,從來過於隱忍,不是商業電影那大悲大喜套路承載得起的劇情。惟有黑暗中大段冗長的對白,能淹沒我們之間的所有尷尬。你毋須開聲,我不願受驚。
第二天,一頓燭光晚餐,你第一次邀我去的餐廳。
上環的路,六年來卻未拆多少,新顏換不去舊貌。你溫文爾雅的禮儀也依舊,專注地剔除我不吃的筋腱部分,再切成規整形狀,將餐盤推回來。我抬起頭,想分辨出你是否多少摻雜了些懷戀,卻對上你的波瀾不驚。
第三天與第四天,一次出遊,很近的離島,去走那些早已忘記是否一道走過的路。
在這城市,做情侶太辛苦,將假期同步、出門旅行的機會少之又少。而男女間最必要的考驗,恰恰是離開人氣喧旺,在自然環境中暴露出所有不合時宜。從前,我以為你缺乏耐心同我出遊,而其實,你根本也無耐心同自己出遊。你愛的,只是精密人世。
第五天,一直講話。
我嘗試過用無數方式同你溝通,最終卻發現,我們兩人,並不能對話。
我無法說服、感染、同化、改變你,而惟有選擇被你說服、感染、同化、和改變。這便是為何我們從無分歧——我根本無力成為你的另一半,只能屈居為另一個你。
第六天,一場性愛,身體的癡纏對答。
當男女間已毋須了解對方的其他內容時,這是他們唯一的交流途徑。沒有新奇與好奇的問與答。
第七天,我們都已厭倦。
真正的絕佳情侶,不會像我們,一味地距離適中、但求平衡。因為感情的濃度,勢必水火不容、錙銖必較、殫盡竭慮而不問理性。你看,儘管談情多年,我們卻從未如此密集地接近過,從未嘗試在七個密集晝夜中,摧毀對彼此的全部感情。
你始終仍感歉然:「對不起。」但其實,你毋須被我原諒——如果未曾經歷這七日的分手試用,我永遠不會幡然醒悟,只因為我一直在愛你,才會誤以為自己是真的愛你。
所以,我永遠不會原諒你。
[情數.七]